中共南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省賦予縣86項經濟社會福安里全縣對應調整縣直部門權責清單事項的通知
樂編辦〔2022〕41號
中共南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省賦予縣86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對應
調整縣直部門權責清單事項的通知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縣域放權賦能改革的意見》(豫政辦〔2022〕99號)、《中共濮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做好省賦予縣86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承接落實工作的通知》(濮編〔2022〕52號),經梳理、審核、論證等程序,動態調整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工業和信息化局、縣公安局、縣水利局等15個部門的86項權責事項,其中:新增69項、規范調整13項、保留2項、取消2項。
各部門要認真做好相關權責事項的落實銜接工作,編制權利運行流程圖,確保權利規范透明運行,切實推進依法行政。
附件:省賦權事項對應縣直部門權責清單事項調整表
中共南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 |||||
省賦權事項對應縣直部門權責清單事項調整表 | |||||
序號 | 權限名稱 | 權限 類別 | 主管部門 | 調整 | 原權限 名稱 |
1 | 不跨縣(市)的獨立選址的高速公路附屬設施(含獨立選址的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連接線、服務區、收費站)項目審批(核準) | 行政許可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新增 | |
2 | 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項目審批 | 行政許可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新增 | |
3 | 非跨縣(市)110千伏及以下和產業集聚區局域電網220千伏電網項目核準 | 行政許可 |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新增 | |
4 | 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新增 | |
5 | 市級眾創空間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新增 | |
6 | 省級中試基地建設審核推薦 | 其他職權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新增 | |
7 | 省級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 | 其他職權 | 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 新增 | |
8 | 駕駛證異地受理(限C類及以下駕駛證)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9 | 退伍人員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限C類及以下駕駛證)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0 | 現役人員持軍隊、武裝警察部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限c類及以下駕駛證)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1 | 機動車身顏色變更登記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規范調整 | 車身顏色變更登記 |
12 | 駕駛證注銷(本轄區檔案編號的駕駛證)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規范調整 | 駕駛證注銷 |
13 | AB類轉入換證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4 | 機動車登記(轉出恢復)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5 | 機動車登記(流水退辦)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6 | 機動車登記(流水修改) | 行政許可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7 | 劇毒化學品存放場所技術防范系統驗收 | 行政確認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8 | 放射源存放場所技術防范系統驗收 | 行政確認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19 | 對檢舉違反槍支管理犯罪活動有功的人員的獎勵 | 行政獎勵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20 | 對舉報違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人員的獎勵 | 行政獎勵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21 | 對廢舊金屬收購者協助公安機關查獲違法犯罪分子的獎勵 | 行政獎勵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22 | 六合一系統錄入路口路段權限 | 其他職權 | 縣公安局 | 新增 | |
23 | 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行使的對律師下列行為的處罰:(1)同時在兩個以上律師事務所執業的;(2)以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3)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的;(4)從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離任后二年內擔任訴訟代理人或者辯護人的 (5)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 | 行政處罰 | 縣司法局 | 新增 | |
24 | 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行使的對律師下列行為的處罰:(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費用,接受委托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的;(2)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不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的;(3)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的;(4)泄露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 行政處罰 | 縣司法局 | 新增 | |
25 | 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行使的對律師下列行為的處罰:(1)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方式影響依法辦理案件的;(2) 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介紹賄賂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的;(3)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4)故意提供虛假證據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的;(5)接受對方當事人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與對方當事人或者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權益的;(6)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的;(7)煽動、教唆當事人采取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的;(8)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謗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的;(9)泄露國家秘密的。 | 行政處罰 | 縣司法局 | 新增 | |
26 | 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行使的對律師事務所下列行為的處罰:(1)違反規定接受委托、收取費用的;(2)違反法定程序辦理變更名稱、負責人、章程、合伙協議、住所、合 伙人等重大事項的;(3)從事法律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的; (4)以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律師或者支付介紹費等不正當手段承攬業務的;(5)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的案件的;(6) 拒絕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的;(7)向司法行政部門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8)對本所律師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9)對分所及其律師疏于管理,造成嚴重后果的。 | 行政處罰 | 縣司法局 | 新增 | |
27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規范調整 |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許可 |
28 | 培訓層次為中級(四級)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申批 | 行政許可 |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規范調整 | 民辦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29 | 土地開墾區內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從事生產審查(一次性開發二百公頃以上四百公頃以下的) | 行政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 | 新增 | |
30 | 林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行政許可 | 縣自然資源局 | 規范調整 | 森林植物檢疫證核發 |
31 | 水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2 | 船舶進入或者穿越禁航區審批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3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4 | 水上水下活動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5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6 | 縣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行政許可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7 | 對水路運輸輔助業實施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8 | 對水路運輸市場實施監督檢査 | 行政檢査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39 | 對有違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船員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0 | 公路施工作業驗收 | 行政確認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1 | 內河通航水域安全作業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2 | 船舶文書簽注(《航海(行)日志》《輪機日志》《車鐘記錄簿》 《垃圾記錄簿》《貨物記錄簿》《油類記錄簿》《貨物系固手冊》)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3 | 通航水域禁航區、交通管制區、錨地和安全作業區劃定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4 | 公路、單獨的橋梁和隧道建設項目交工驗收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5 | 交通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備案(高速公路、國道干線公路除外)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6 | 公路工程質量監督手續辦理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7 | 城鄉道路客運成品油價格補助申報審核 | 其他職權 | 縣交通運輸局 | 新增 | |
48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的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除外) | 行政許可 | 縣水利局 | 規范調整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49 | 河道采砂許可(省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河道〔水庫〕和縣〔市、區〕以河為界上下游三公里河段的采砂許可除外) | 行政許可 | 縣水利局 | 規范調整 | 河道采砂審批 |
50 | 對未經批準或者不按河道主管機關的規定,在河道管理范圍內從事爆破、考古、挖筑魚塘、在河道灘地存放物料、鉆探、開采地下資源等行為的處罰(省轄市直接管理的河道〔水庫〕管理范圍內的特定活動的處罰除外) | 行政處罰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1 | 對單位/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取用水行為的處罰(省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單位/個人違反法律、法規取用水行為的處罰除外) | 行政處罰 | 縣水利局 | 規范調整 | 未經批準擅自取水、未依照批準的取水許可規定條件取水的處罰 |
52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跨縣〔市、區〕行政區域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報備除外) | 其他職權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3 | 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審批(省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大中型灌區除外) | 其他職權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4 | 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實施方案及重大變更的審查批復 | 其他職權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5 | 水土保持生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其他職權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6 | 小型水庫工程設施維修養護項目實施方案審批(省轄市水行政主管部門直管的小型水庫除外) | 其他職權 | 縣水利局 | 新增 | |
57 | 跨區作業中介服務組織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農業農村局 | 新增 | |
58 | 植物檢疫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農業農村局 | 保留 | |
59 | 無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種苗繁育基地、母樹林基地審核 | 其他職權 | 縣農業農村局 | 保留 | |
60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其他職權 | 縣農業農村局 | 新增 | |
61 | 對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未按照《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要求報送投資信息,且在商務主管部門通知后未按照本辦法予以補報或者更正的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縣商務局 | 新增 | |
62 | 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未按規定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縣商務局 | 規范調整 | 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未按規定在開展單用途卡業務之日起30日內辦理備案行為的處罰 |
63 | 對外國投資者、外商投資企業遵守《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 行政檢查 | 縣商務局 | 新增 | |
64 | 不涉及國家規定實施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外國投拝者直接或者間接在中國境內進行投資活動,應由外國投資者或者外商投資企業根據《外商投資信息報告辦法》向商務主管部門報送投資信息 | 其他職權 | 縣商務局 | 新增 | |
65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 其他職權 | 縣商務局 | 新增 | |
66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登記(規模發卡企業、集團發卡企業和品牌發卡企業) | 其他職權 | 縣商務局 | 規范調整 | 單用途商業預付卡備案登記 |
67 | 導游證核發 | 行政許可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68 | 導游證補發 | 行政許可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69 | 導游證換發 | 行政許可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0 |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核 | 行政許可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1 | 對未經審批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2 | 對取得許可證后不再符合條件仍經營的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3 | 對拆除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或者改變功能、用途的審核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4 | 全民健身設施改變用途批準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規范調整 | 全民健身設施拆遷或者改變用途批準 |
75 | 全民健身設施拆遷批準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規范調整 | 全民健身設施拆遷或者改變用途批準 |
76 | 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管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7 | 對臨時占用公共體育場館設施的監管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8 | 對公共體育設施違法拆除或者改變功能、用途的監管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79 | 利用市級文物保護單位舉辦大型活動審批 | 行政許可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80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者標本初審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81 | 非國有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者改變用途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 新增 | |
82 | 林草種子(除林木良種籽杖、穂條等繁殖材料,主要草種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常規原種種子外)生產經營許可核發 | 行政許可 | 縣政務服務和大數據管理局 | 規范調整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83 | 醫療器械網絡銷售備案 | 其他職權 |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新增 | |
84 | 病殘兒醫學鑒定 | 行政確認 |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新增 | |
85 | 事故處理員資格證 | 縣公安局 | 取消 | ||
86 | 撤銷中國公民收養登記 | 其他職權 | 縣民政局 | 取消 | 撤銷收養登記 |